福州如何给狗狗上户口?
2018年新政策,在福州市五区八县(不包括连江、罗源、闽清)有固定住所的养犬人办理犬只登记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才可以申请 1.有合法居所证明(自有房要房产证或单位分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公证书;租房的要提供由所租房屋房东签字并盖手印同意承租人养狗的证明及房产证的复印件)+狗证(本地犬种到原犬证签发单位签发的犬证;外地犬种和宠物店购买的狗狗必须到辖区派出所打犬证,费用350元/份)+免疫证(到防疫站注射疫苗后,防疫站会开免疫证,三个月内有效。)
2.有合法居住地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狗证(同上)+免疫证(同上) 在福州五区八县以外居住且从事经营性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时除具备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材料或者承租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平面图以及养犬部位示意图;
5.犬只工作照片三张(包含办公、运动、休息三个场景)。
以上材料除了免疫证是三个月之内有效的其他都是长期有效的哦!
ps:各位铲屎官注意看自己家的狗是不是本地品种哦!!因为不是所有狗都可以免费打疫苗的哦!!!只有本地品种才可以在打疫苗的地方免费打第三针。 另外提醒一下大家,狗证有效期为一年,每满一年的前一个月要及时带上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到当地派出所续期哦!不然的话到时候会有处罚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