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宠物可以托运吗?
一、办理托运手续 1.托运人办理托运时,应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有效证件; (2)所在单位的介绍信; (3)运输证明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内容和所附运输工具及货物情况应当相符,并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e.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承运人受理托运后,将审核上述有关证件并如实记录。对承运的托运物品,由承运人确认无误后,签署收条给托运人,并将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
二、办理行李包裹的交付与验收 1.在到站清点完所有行李包裹后,车站会出具“行李物品交付单”,旅客需在单据上签字确认。
2.对旅客携带超重的行李包裹,除按本规程核收运费外,还应按实际超重重量每千克向承运人交送报费。
三、办理赔偿手续 在旅行中,如果火车因故晚点,以致影响您及时下车或者下车后需另乘交通工具才能到达目的地,铁路部门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予以相应的补偿:
1.造成个人财产损失的予以补偿
(1)由于铁路责任使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遭受损失的,由铁路运输企业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其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2)由于铁路责任应承担给旅客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误工费、差旅费等。 由本机车辆损害所致的损失,应由该车辆的承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造成个人人身伤害(如呕吐、晕车等)的给予经济补偿 对由于铁路责任造成旅客的人身伤害,包括精神损害,按《条例》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属于保险责任的,由保险机构负责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应费用。